日前,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通報了11月中下旬該省開展的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督察的有關情況,履行質量安全責任不到位、高層建筑施工技術質量管理薄弱、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不力及質量安全監管不到位等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據悉,2012年11月13日至22日,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專家對湖北省17個市、州及所轄的21個區、縣進行了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督察,主要檢查了在建高層建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質量,部分市、州安全生產“百日整治行動”行動開展情況,并抽查了2012上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整改情況。督察情況表明,受檢項目質量安全處于可控狀態。絕大多數工程在材料進場檢驗、分部驗收、實體檢測等方面都符合規范要求。多數市、縣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將實體檢測作為質量監督的重要手段,對混凝土和砂漿強度、樓板厚度、鋼筋保護層厚度等實施監督檢測,主體結構質量處于受控狀態。各地持續開展“百日整治行動”,進一步拉網排查,監督整改了一大批安全生產隱患,處罰了一批不按規定進行停工檢查和消除隱患不力的企業。
但是,履行質量安全責任不到位、高層建筑施工技術質量管理薄弱、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不力及質量安全監管不到位等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如:個別建設單位不認真履行基本建設程序,不辦理施工許可擅自施工或施工圖發生重大設計變更不重新報審等。部分施工單位質量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存在項目部專業技術管理人員配備不足和人員不到位的問題,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方案的編制無針對性,管理制度貫徹落實不力,個別深基坑工程施工方案未進行專家論證,擅自開挖,監理單位簽發的整改意見未能及時回復、未能有效整改落實。